以案说法
【案情回放】2018年3月的一天,被害人安某在一款名叫“触宝电话”的手机APP聊天软件上认识了一个自称“付尹星”的女性,随后两人互加微信,被害人安某向自称“付尹星”的被告人王某发了50元的红包,被告人王某感觉被害人安某比较大方,有钱,就产生了诈骗对方钱财的念头。在聊天过程中被告人王某冒用“付尹星”的身份信息和被害人安某谈恋爱,被告人王某隐瞒自己已婚事实,与被害人安某以“老公”“老婆”互称,在恋爱过程中,被告人王某使用“付尹星”的身份证图片、网上下载的假离婚证图片,制作假火车票图片等骗取被害人安某的信任,以买衣服、交房租、去阿克塞县看望安某等理由多次向被害人安某索要红包。2018年3月至2018年11月被告人王某先后骗取被害人安某现金总计14738元。
【以案说法】阿克塞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,构成诈骗罪。被告人王某归案后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认罪,悔罪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,被告人王某应将犯罪所得退赔给被害人,供犯罪所用的手机予以没收。据此,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。(酒泉市委政法委供稿)
【法辞典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,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;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,应当及时返还;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,应当予以没收。没收的财物和罚金,一律上缴国库,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。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来源:甘肃政法网


